第777章 苍松园割腥啖膻_舟行诸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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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7章 苍松园割腥啖膻

  十一月二十二日,华灯初上。

  昨晚一场大雪,到了此时积雪尚未融化,苍松园院子里的小亭里,却燃起了熊熊的篝火。

  大家既然要在这里玩上两三日的,当然不会这么快尽兴,所以由林昭安排,在园子里里烤肉吃。

  虽说都是青年男女,昨晚又都行酒令饮酒了,大家之间应该都不拘束。

  但无论怎么说,都是男女有别。

  男女同桌的事情,一次就足够了。

  所以爷们们在苍松园靠獐子和鹿肉吃。

  姑娘们在在隔壁的淡菊园烤鹿肉吃。

  两边都有丫鬟婆子照应,各处院落也有随从、护卫和锦衣卫暗卒,所以不会有什么问题。

  且说苍松园里,林昭亲自动手,烧烤一只鲜嫩肥美的麋鹿。

  本来冯紫英撸好袖子,操弄了几下。

  但他世家公子哥的做派,更多的是玩乐,哪里有半分正经样子?烧烤的东西也不堪入口。

  为了防止神威将军家的衙内、顺天府丞、当朝国舅,以及锦衣卫都堂被毒死,林昭决定亲自上手。

  所以他一把推开冯紫英,自己坐了上去。

  这烤制獐子肉的肉串,还是自己上手来的舒坦。

  孙绍宗一言不发,站在林昭身边看着他操作,见他居然烤的很流畅,顿时感觉微微诧异。

  这林昭的老爹虽不是列侯,但祖上却是列侯世家的。

  再加上娶得是国公府嫡女。

  不说别的,这富贵少不了的。

  按理说从小在富贵家庭出身的鄂,身为主子,这种烧烤的活不需要事必躬亲,可是没想到他做起来竟然有模有样,甚至身法娴熟,比大酒楼掌勺的厨师都要强。

  果然是能人无所不能啊!

  冯紫英也在旁边看着,不由得感到服气:“林兄,没想到你这种活都擅长。”

  林昭一边翻滚着肉串,一边往上洒着孜然佐料,随着一滴滴金黄色的油脂泛起滴下,香气顿时铺洒的满院都是。

  “万事用心,肯定学得快!”林昭大言不惭的说道,又道:“当年家父还做什么兰台寺大夫的清贵之职的时候,我便时常在家里烧烤,不只烤鹿肉烤蘑菇,烤大蒜,烤羊肉,别的兔子啊野猪、獐子啊什么的,也都能来一手。”

  说罢,将烤好的一大排肉串放在瓷盘里,放到桌子上,继续道:“如今当了官,手底下有了人,这种活便不常做了,有时候到挺怀念的。”

  别人也就罢了,宝玉一听,不知不觉生出了一丝知己的感觉。

  往常以为林表哥是个蠢禄,没想到现在看来,竟然也是一个向往避开俗世,一心归隐取乐的隐士啊。

  对了,都说大隐隐于朝,中隐隐于市,小隐隐于野。

  难不成林表哥是一个大隐。

  以自身才华,上佐君王,下抚黎民,待海清河晏之后,便抽身隐退,隐居山野。

  想到这里,宝玉不由得生出了向往之心。

  若是他贾宝玉也是这般,人在朝堂仕途进退如意,让老太太、老爷、太太心中欢喜,待做出成绩之后,便事了拂衣去,深藏功与名,逍遥自在,岂不美哉?

  且不说贾宝玉在白日做梦,林昭这边烧烤了一对肉串之后,又操弄起旁边的另一个架子。

  一只鲜嫩肥美的麋鹿,正在烤架上缓缓旋转着,那喷香的气息,与外面清冷的雪景对应,愈发让人食欲大增。

  说起来,鹿肉比樟子肉更让人垂涎欲滴啊。

  薛蟠吃了几个肉串,又抄起了匕首,往大腿根上片一大块下来,用刀插着,往盘子里沾满了许多酱料,豪爽的塞进了嘴里大口咀嚼着。

  这一边紧倒腾,一边斯斯哈哈的往外吐着热气,好容易吞咽下去,却是一脸的满足。

  “这鹿肉配茱萸,就是比一般的够劲!”

  林昭扫了一眼薛蟠,心中暗暗好笑。

  他一个金陵人士,不喜爱鸭血粉丝汤,竟然喜欢川湘一带的辣味,倒是挺怪异的。

  对了,按理说辣椒自前明末年传入中国,应该已经很普及了,怎么豪门贵族之间,没有听说过这种调味品?

  难道尽在下里巴人之间传播了?

  而宝玉则和薛蟠不一样。

  他虽然没也用匕首切割,但切得都是最肥美鲜嫩的小腹不为,将一应调味品轻轻的点在上面,吃的斯文极了。

  这才是豪门公子的模样。

  但这却是他口中的大快朵颐。

  据他说,前段时间在家里吃鹿肉的时候,却被家里拘束着,吃的不够过瘾。

  大家又吃了片刻,因为都是几个爷们,丫鬟婆子们都被赶得远远的,所以便畅所欲言。

  冯紫英道:“林兄,说起来前几日我和我老爹闲谈的时候,他说只怕你在锦衣卫都堂的位置上干不长久了,甚至可能在朝堂上都待不久,就算待着,也是一个清闲的职务,我百般询问,他却让我想起,我百思不得其解。”

  怪不得只是一个衙内呢。

  不经过官场历练,只是在世家子弟之间肆意,对于官场上的道道哪里能这么快想得通?

  所以冯衙内距离神武将军冯唐之间的思维差距,只怕还有三五个孙绍宗的距离。

  不过既然是朋友,那就好好告诉他一番吧。

  于是他便简单地述说了一下自家老爹因为政绩优良,一两年内必定入京的,估计在六部担任一个实权官职,然后再拜相入阁。

  到了那时候,林家一老一小,一文一武,位居高官,必定碍了朝堂百官的眼睛。

  若是林昭这个武职在边疆倒也罢了,或者在京城担任一个小小武官也无妨,偏偏林昭担任的是锦衣卫都指挥使,手中有十万精卒。

  有消息说,朝中讳莫如深的铁网山之战,最后决定胜负的,便是林昭派出的锦衣卫军卒,直接成了压垮叛军的最重要砝码。

  皇帝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,自然会有所表示。

  虽说这治国理政、行军打仗的人才越多越好。

  可是各个沾亲带故的,影响的就是皇帝的心情了。

  当然,林昭最多只是将朝廷惯例、官场规则简单说了一下,皇帝如何想,自然不会说出口的。

  不过这足以让冯衙内明白了。

  冯紫英想了想,便点点头,随即叹了一口气,说道:“说起来我家大人身居神武将军,但是年龄偏大,怕是做不了几年了,所以最近让我入仕为官,我还想着玩耍几年,又不稀罕当什么大官,现在想来,实在愧对老爹的期望啊。”

  其实冯紫英在自家老爹统管的骁骑营担任一个小小的军官,但是他一天到晚玩耍,连点卯都不去,根本就是一个吃空饷的败家儿子。

  林昭伸手在冯紫英肩膀上拍了拍,语重心长的道:“俗话说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,若不能在官场的规则之下步步高升,只怕冯将军退休之后,你这个冯衙内的好日子……”

  话还没说完,忽然有仆役进来禀报道:“伯爷,锦衣卫指挥同知李隆骑着快马前来拜见,说有要事禀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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